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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民雄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16-01-14 | 點閱數: 390

嘉義縣民雄鄉民雄國民小學104學年度第二學期特殊教育身心障礙懸缺長期代理教師甄選

 

一、報考資格:

參加甄選資格:

1.1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具國小特教殊教育身心障礙合格教師證

              者。

2.2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具有修畢國小特殊教育身心障礙職前教

              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3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具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報名手續: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二或第三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參看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上之公告,不另修正本簡章。

 

三、報名日期:

 

1.1次招考:105125日(星期一)8:30~11:00

2.2次招考:105126日(星期二)8:30~11:00

3.3次招考:105127日(星期三)8:3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