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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鹿草國民中學 - 人事選聘 | 2016-01-08 | 點閱數: 598

嘉義縣立鹿草國民中學104學年度第二學期代理教師甄選公告(第二次公告)

一、依據:教育部頒布「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及「嘉義縣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實施要點」暨相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兼課教師科別及名額:

歷史科(懸缺):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三、報名資格: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品德優良、操守廉潔、儀態端莊、口齒清晰者。

2.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三十三條規定之情事者。

3.第一次招考需具有中等學校該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第二次招考需具有中等學校該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甄選科別之畢業證書者;第三次招考需具有中等學校該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甄選科別之畢業證書者,亦或具有修畢甄選領域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者,三項具其一即可。

四、報名時間: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二次、第三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參看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上之公告,不另修正本簡章。

1.第1次報名:105年1月12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
2.第2次報名:105年1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
3.第3次報名:105年1月14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
五、甄試時間:

1.第1次招考:105年1月12日(星期二)下午2時。
2.第2次招考:105年1月13日(星期三)下午2時。
3.第3次招考:105年1月14日(星期四)下午2時。


 六.放榜:於招考當日下午6時前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及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七.本校(嘉義縣鹿草鄉鹿草村439號)距82號東西向快速道路「鹿草出口」約3分鐘車程,距嘉義火車站約20分鐘車程,交通方便。

八.餘詳如簡章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