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民雄鄉松山國民小學104學年度2688專案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暨課稅配套措施長期代課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教育部頒布「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嘉義縣國民中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實施要點。
二、甄選類別及名額:
甲類.2688專案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乙類.課稅配套措施長期代課教師:
※實際授課節數依本校104學年度開學排定為準。
三、報考人員基本條件及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身心健康、品德優良、操守廉潔、儀態端莊、口齒清晰者。
2.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十年以上)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
3.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現役軍人持有證明於103年7月30日前退伍之文件者,亦得參加甄選)。
(二)報考人員資格:
甲類. 2688專案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1. 第1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具國小普通班合格教師證者或具相關科目教學支援工作證者。
2. 第2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具相關科系大學畢業具有修畢國小普通班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第3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具相關科系大學畢業。
4. 第4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具大學畢業。
乙類.課稅配套措施長期代課教師:
1. 第1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具國小普通班合格教師證者。
2. 第2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具相關科系大學畢業具有修畢國小普通班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第3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具相關科系大學畢業。
4. 第4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具大學畢業。
四、報名時間: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續次招考,各次招考是否額
滿,請自行看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之公告。
次別 |
報名日期/時間 |
備註 |
第1次招考 |
104年8月17日(星期一) 上午8時至9時止 |
|
第2次招考 |
104年8月17日(星期一) 下午13時30分至14時止 |
第1次甄選不足額,始辦理第2次 甄選,請自行上網查詢。 |
第3次招考 |
104年8月19日(星期三) 上午8時至9時止 |
第2次甄選不足額,始辦理第3次 甄選,請自行上網查詢。 |
第4次招考 |
104年8月19日(星期三) 下午13時30分至14時止 |
第3次甄選不足額,始辦理第4次 甄選,請自行上網查詢。 |
五、報名地點:嘉義縣民雄鄉松山國民小學
嘉義縣民雄鄉松山村松子腳43-1號 電話:(05)272-1831。
六、簡章索取:即日起請至嘉義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cyc.edu.tw)下載、本校網站(http://www.sses.cyc.edu.tw/)或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自行下載相關表件(函索恕不受理)。
七、報名手續:
(一)須本人親自報名或填具委託書(如附件一)委託他人代理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繳附下列表件(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正本驗訖發還,影本留校存查)。
1.報名表一份。
2.三個月內兩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一式二張(請貼於報名表上)。
3.國民身份證。
4.國民小學教師證書或修畢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修畢證明書或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
5.教學支援工作證明。
6.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證明(限男性)。
7.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資格之證件(含自傳、履歷表、服務證明、獲獎記錄,或其他可資證明特殊專長之文件)。
8.切結書。(如附件二,切結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33條規定情事者。)
9.個人教學檔案(服務證明、獲獎記錄,或其他可資證明特殊專長之文件,請以A4資料夾整理成冊,提供甄試委員審查,甄選結束後歸還)。
八、甄試日期:(應試者請於甄試時間前30分鐘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松山國小辦公室報到)
第1次招考: 104年08月17日(星期一)上午09:00開始。
第2次招考: 104年08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開始。
第3次招考: 104年08月19日(星期三)下午09:00開始。
第3次招考: 104年08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開始。
九、甄試地點:本校〈報到時公布〉。
其他事宜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