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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大同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15-08-06 | 點閱數: 441

依中華民國104年8月5日府教學字第1040142394號來函內文提及
現行國小英語文教師除具備國小合格教師資格外,尚需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通過教育部 88 年所辦國小英語文教師英語文能力檢核測驗。
(2)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 (含未分組之外語文系,經畢業之大學開具主修英文之證明)、畢業於英文(語)輔系、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文教學所開設之英語文 20 學分班。
(3)達到 CEF 架構之 B2 級。
(4)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 (培訓完成應予檢核,檢核通過者應發給相關證明)。


本校8玥3日公告簡章內要求各階段報考人員需達到 CEF 架構之 B2 級或以上,今修正為:
第一階段甄選需具備國小合格教師證,並符合前述4項資格之一。
第二階段甄選需前述合格教師證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相關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並符合前述4項資格之一。
第三階段甄選需前述合格教師證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或大學(或以上)畢業,具學士學位證書者,並符合前述4項資格之一。
(中華民國104年6月2日府教學字第1040095264號函修正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符合相當於CEF語言參考架構B2級之各項英語檢定考試標準參照表如原簡章之附件。)

原簡章下載處:http://www.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3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