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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祥和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15-08-05 | 點閱數: 692

一、    依據:

  (一)    依據教育部103年8月18日修正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    103年12月1日府教學字第1030224662號嘉義縣中小學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補充規定。

  (三)    嘉義縣政府104年08月府教學字第1040140623號函及104年08月府教學字第1040137419號函辦理。

二、報考基本條件及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品德優良、操守廉潔、儀態端莊、口齒清晰。

 2.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十年以上)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

 3.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現役軍人持有證明於104年8月3日前退伍之文件者,亦得參加甄選)。

(二)報名資格:

1.第一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2.第二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修畢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第三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大學以上畢業對教學有熱忱者。

三、甄選科別及名額(甄選代課教師得同時報名最多4個領域,請填寫志願領域順序):

(一)課稅配套教師:

授課領域

大約節數

節數說明(教學組視排課需求或有小幅微調)

1.低年級書法

8

書法4(一年級)、書法4(二年級)

2.藝文-美勞

34

美勞8(三年級)、美勞8(四年級)、美勞10(五年級)、美勞8(六年級)

3.數學補救教學

1

數學補救教學1(四年級) 

4.綜合

16

綜合8(一年級)、綜合8(二年級)

5.健康

17

健康4(一年級)、健康4(二年級)、健康4(三年級)、健康1(五年級) 、健康4(六年級)

6.體育

20

體育2(一年級)、體育10(五年級)、體育8(六年級)

7.資訊

8

資訊4(三年級)、資訊4(四年級)

合計

104節

備註:上述教師授課課表配合教學組排課調配,每週以不逾20節為基準。各領域備取二名。

(二)2688支援教師:合計42節

1.閩南語:正取2名,各授課11節及14節,備取若干名。

2.表演藝術:正取2名,各授課8節及9節,備取若干名。

(三)詳細上課時間請電洽本校教務處。

四、報名地點:嘉義縣朴子市祥和國民小學教務處

(聯絡電話:05-3621839108、地址: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9號)

五、報名及甄選日期:自簡章公告日起至招考當日上午9時止。依電話事先預約甄選時間辦理,如報人數過多,第二、三次招考時間視需求於當日彈性延後。(遇天然災害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不另行通知)

(一)第一次招考:104年8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時開始。

(二)第二次招考:104年8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時開始。

(三)第三次招考:104年8月14日(星期五)上午11時開始。

六、報名手續:

(一)報名方式: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額滿後不再辦理第二或第三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參看祥和國小網站及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上之公告,不另修正本簡章。採親自報名,需以電話事先預約時間及甄選時間

(二)填寫報名表乙份(請詳填各欄,貼最近2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乙張)

(三)繳驗學歷及有關證照(含國民身份證、最高學歷、教師證或認證合格證書驗畢即還,另請繳交各證件影本乙份)。

(四)繳交教學檔案資料(服務證明、獲獎記錄、教學檔案,或其他可資證明特殊專長之文件)。

七、甄選方式:依預約甄選時間進行審查教學檔案及口試

(一)採口試50%及教學檔案50%二項之審核計分。

(二)口試十分鐘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