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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教資源中心 - 人事選聘 | 2015-07-16 | 點閱數: 3324

甄選科別及名額:嘉義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代理教師3名,備取若干名。

報考人員基本條件及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33 條規定情事者。

   3.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須具有國小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或國小特殊教育資賦優異合格教師   

                    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