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科別及名額:嘉義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代理教師3名,備取若干名。
報考人員基本條件及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33 條規定情事者。
3.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須具有國小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或國小特殊教育資賦優異合格教師
證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