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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祥和國民小學 - 行政公告 | 2015-06-05 | 點閱數: 687

嘉義縣104年度海洋教育資源中心
親師生海洋濕地體驗研習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
(二)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三)國民中小學精進教學計畫。
二、計畫緣起
(一)為協助本縣民眾正視海洋生態環境問題,加強海洋保育觀念,透過活動進行及相關教育宣導,建立海洋保育與永續利用的概念。
(二)嘉義縣境沿海環境為台灣重要生態,生物多樣性豐富,藉由賞鳥活動,要加強民眾生態保育的教育宣導,提昇觀念價值。
三、計畫目標
(一)增進親師生對濕地生態的認識,並培養保存、傳遞及創新的觀念。
(二)培養海洋教育活動的興趣,激發親師生愛家、愛鄉、愛國情操。
(三)提升親師生對海洋相關問題的意識,養成主動觀察、問題解決的能力。
(四)落實在地性海洋教育的推展,尊重多元文化,並促進社會和諧。
四、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嘉義縣朴子市祥和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嘉義縣布袋鎮新岑國民小學
五、時間:分三梯次,每梯次上限40人。
(一)山區: 104年8月10日(週一)
(二)海區: 104年8月12日(週三)
(三)屯區: 104年8月13日(週四)
六、地點:新岑國小、新岑社區
七、對象:對海洋教育有興趣之學校教師、家長及學生,每梯次40人
八、報名方式:請至嘉義縣海洋教育資源中心(http://ocean.cyc.edu.tw/oceancyc/)下載報名表及報名,各梯次報名結果公告於嘉義縣海洋教育資源中心。
九、課程表:聘請實務工作者擔任講座。
十、預期效益
(一)加強沿海漁村、社區及學校濕地保育的觀念。
(二)培育優質人力資源,落實推廣教育,可增進民眾對濕地保育的認知。
(三)引導民眾關懷濕地與海洋的議題,培養正確的環境價值觀。
十一、經費:由教育部專款補助。
十二、獎勵:承辦學校工作人員依「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基準」予以敘獎。
十三、附則:
(一)參與研習人員給予公假登記。
(二) 全程參與之學員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
(三)請各研習教師準時報到,另為維護講師上課品質,請各研習教師上課時,務必關上手機或調整手機鈴聲型態。
(四)為尊重講師,遵守上課秩序,非必要時請學員勿缺課或遲到、早退。
(五)為響應環保運動,提醒研習學員記得攜帶環保杯或茶杯。
十四、本計畫呈請 縣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請至嘉義縣海洋教育資源中心(http://ocean.cyc.edu.tw/oceancyc/)下載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