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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幼教科 - 政策宣導 | 2015-04-28 | 點閱數: 1010

104學年度經本府核定招收2至3歲幼兒園之訊息 

  • 注意事項
  1. 經本府核定設班之幼兒園,須實際招收5名以上之幼兒始得成班。
  2. 2至3歲幼兒年齡之計算,以幼兒入幼兒園當學年度9月1日滿該歲數。
  • 經核定招收2至3歲之幼兒園
  1. 嘉義縣朴子市祥和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設置1班,須招收5人以上16人以下。
  2. 嘉義縣義竹鄉義竹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設置1班,須招收5人以上8人以下。
  3. 嘉義縣義竹鄉南興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設置1班,須招收5人以上8人以下。
  4. 嘉義縣中埔鄉中山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設置1班,須招收5人以上8人以下。
  5. 嘉義縣布袋鎮永安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設置1班,須招收5人以上8人以下。
  6. 嘉義縣鹿草鄉下潭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設置1班,須招收5人以上8人以下。
  7. 嘉義縣六腳鄉六腳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設置1班,須招收5人以上8人以下。
  8. 嘉義縣六腳鄉灣內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設置1班,須招收5人以上8人以下。
  • 欲知招生相關訊息,詳情請見招生簡報(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