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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發展所 - 研習進修 | 2014-07-09 | 點閱數: 634
班期名稱
刑法最新實例專修班
參加對象
公教報名
上課日期
起:2014-07-24 08:50:00
迄:2014-07-25 16:40:00
上課地點
創新學院1樓101教室
報名方式
嘉義縣人力發展所網站線上報名
報名期限
起:2014-06-30 17:30:00
迄:2014-07-17 17:00:00
開放名額
 68人
薦送名額
 42人
總名額
110人
承辦人
楊惠如
電話
05-3623279分機114
認證時數
16小時
報名限制
限服務於本縣之現職公教人員
收費金額
0
主講人
周宜鋒老師
說明
●研習目的:
增進本縣公教人員對刑法之認知,透過案例分析瞭解刑法重要的概念,依法行政,拒絕犯罪與保護自己。
 
●研習時間:
7月24日(星期四)至7月25日(星期五)08:50-16:40,為期2天。
 
●研習時數:
全程參與者於課程結束後30日內核發研習時數16小時,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之三分之一者,不予登錄終身學習時數。【即請假或缺課超過6小時者,研習時數為0。】
 
●講師簡介:周宜鋒老師
1)學歷:
         1、中國天津財經大學經濟學博士
              (專業:金融犯罪預防)
         2、美國加州巴頓大學碩士
         3、中華民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學士
(2)現職:臺灣實踐大學刑事法、民商法教師
 
●課程主題:
 (1)刑事法的特色
 (2)刑法修正案及實例分析
 (3)海峽兩岸就貪污犯罪之認定異同(一)
 (4)海峽兩岸就貪污犯罪之認定異同(二)
 (5)主辦活動時,別把寶鳥當寶島(一)
 (6)主辦活動時,別把寶鳥當寶島(二)
 (7)有錯應改—刑事訴訟再審制度之研討(一)
 (8)有錯應改—刑事訴訟再審制度之研討(二)
 
●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錄取名單:
(1)報名截止後3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錄取名單」項下,點按「查看」,即可得知全額錄取名單,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密碼及驗證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是否錄取。
(2)錄取學員如未符合參訓身分,本所得取消其錄取資格,並依報名先後順序遞補。
(3)錄取學員如不克出席,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4)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未獲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
 
●為期訓練資源充分發揮,錄取學員不克出席之處理方式:
1)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如確實無法派員參訓,最遲請於課程開始3日前來電並以 e-mail告知請假事由(含服務單位及姓名)。
2)自由報名之錄取學員如因故無法參訓,請於知道無法前來之當下即來電並以E-mail告知請假事由(含服務單位及姓名),最遲請於課程開始3日前通知本所,俾利依報名先後順序通知學員遞補。
 
●錄取學員年度內若有累計達3次(含)以上缺課且未事前來電並以E-mail告知請假事由者(含服務單位及姓名),取消當年度再報名參加研習之資格。
 
●錄取學員請務必準時於7月24日、7月25日8:30-8:50及13:00-13:30完成報到手續(上、下午皆需簽到)。
 
●出缺勤管理:
(1)為加強學習效能與研習資源充分運用,本課程採隨機抽點機制,並視需求將學員之出缺勤狀況轉送各人事單位備查辦理。
(2)本系列課程歷年來皆因報名熱烈,爰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決定錄取名單,惟開課當日卻仍有部分錄取學員缺課且未事先告知本所,導致候補學員無法及時遞補,造成研訓資源之浪費。
特別提醒:錄取學員若無法參訓,必須事前完成請假手續,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本所將登記為「無故缺課」,並在開課後半小時接受願意備取之人員遞補其空缺。
 
●本課程中午提供便當,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餐具。
 
●「研習簡章及課程表」請參閱附檔。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敬請隨時上網查看。
 
 
嘉義縣人力發展所http://www.chrdc.gov.tw/
教學組楊惠如
電話:05-3623279 分機 114
傳真:05-3623277
住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二路東段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