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安和國小102學年度第二學期延長病假長期代理教師第二次甄選公告
一、報考基本條件及資格:
1.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品德優良、操守廉潔、儀態端莊、口齒清晰者。
2.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3.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33條規定之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專業資格:
1.具有國小合格教師證書。
2.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二、甄選任教職務、領域及名額:
擔任級任導師(國語、數學、綜合領域等)代理教師1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三、報名日期:103年3月24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止。
四、簡章及報名表等請詳閱附件:甄選簡章
嘉義縣安和國小教導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