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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黎明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13-08-15 | 點閱數: 357
一、依據:
(一)教育部頒布「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嘉義縣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實施要點。
(三)嘉義縣政府102年07月31日府教學字第1020140818號函。
二、報考基本條件及資格:
(一)基本條件:
1.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品德優良、操守廉潔、儀態端莊、口齒清晰者。
2.已服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3.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暨第33條規定之情事者。
(二)報名資格:
報考綜合、健體領域者須符合基本條件且具有修畢國民小學教育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
修畢證明書者。
三、甄選任教領域、每週授課節數及名額:
(一)綜合領域(計3節),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健體領域(計7節),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四、報名地點:
嘉義縣番路鄉黎明國民小學辦公室
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觸口164號 電話:(05)2591194教務處、人事室

五、報名日期:102年8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