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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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最新實例解析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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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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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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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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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2013-07-15 0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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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2013-07-16 1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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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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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學院1樓101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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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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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人力發展所網站線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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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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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2013-06-17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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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2013-07-10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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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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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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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送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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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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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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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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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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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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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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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623279分機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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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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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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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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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本縣公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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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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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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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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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宜鋒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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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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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目的:
為增進本縣公教人員對刑法之認知,透過案例分析瞭解刑法重要的概念,依法行政,拒絕犯罪與保護自己,爰辦理本研習。
●本課程訂於7月15日(星期一)至7月16日(星期二)舉辦,為期2天,全程參與者於課程結束後30日內核發研習時數16小時,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之三分之一者,不予登錄終身學習時數。【即請假或缺課超過6小時者,研習時數為0。】
●講師簡介:周宜鋒老師
(一)學歷:1.中國天津財經大學經濟學博士(專業:金融犯罪預防)
2.美國加州巴頓大學碩士
3.中華民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學士
(二)現職:臺灣實踐大學刑事法、民商法教師
●課程主題:
(一)法律制度及秩序
(二)刑法犯罪認定
(三)公務員之公共事務及私法事務之差異
(四)刑法及貪污治罪條例
(五)如何保護自己於訴訟上之權益(一)(偽證及誣告)
(六)如何保護自己於訴訟上之權益(二)(妨害名譽及信用)
(七)如何保護自己於訴訟上之權益(三)(國家之強制處分)
(八)如何保護自己於訴訟上之權益(四)(證據法則)
●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錄取名單於報名截止後1日內公布。
●為期訓練資源充分發揮,錄取學員不克出席之處理方式:
(1)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如確實無法派員參訓,最遲請於課程開始3日前來電並以 e-mail告知請假事由(含服務單位及姓名)。
(2)自由報名之錄取學員如因故無法參訓,請於知道無法前來之當下即來電並以E-mail告知請假事由(含服務單位及姓名),最遲請於課程開始3日前通知本所,俾利依報名先後順序通知學員遞補。
●錄取學員年度內若有累計達3次(含)以上缺課且未事前來電並以E-mail告知請假事由者(含服務單位及姓名),取消當年度再報名參加研習之資格。
●錄取學員請務必準時於7月15日、7月16日上午8:30-8:50完成報到手續。
●「研習簡章、課程表、講師授課大綱及學習目標」請參閱附檔。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敬請隨時上網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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