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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社教科 - 行政公告 | 2009-01-08 | 點閱數: 1095

各單位如有相關通譯人才,包括越語、印尼語、泰國語、柬埔寨語、英語、菲律賓語及日本語等業已取得訓練結業證書具翻譯能力者,可提報本府社會處建置人才庫,相關規定請逕洽嘉義縣政府社會處辦理,聯絡人:唐竟怡小姐,電話:05-3620900轉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