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願申請夜光天使學校請注意
補充說明:
經費申請表2-3,請一次送二期,分第一期跟第二期填寫。
此申請為一次審核98年度2期計畫,故課程表編寫請注意並分列時程。
每一據點(班)以15至20人為原則
補助金額:每一據點每期最高補助28萬元(請依附件說明辦理)
家庭教育中心 蔡小姐 3620-747
教育處社教科 - 行政公告 | 2009-01-06 14:20:45
緣起
隨著台灣貧富差距擴大,一些貧困、單親、失親、隔代教養、家境特殊等弱勢家庭,無法支付子女補習或上安親班費用,甚或無暇照顧子女。目前政府相關課後照顧服務時間多於晚上6點前即結束,為免家中乏人照顧之學童於課後照顧時間結束之後在外流連,造成身心發展與安全之隱憂,實有必要鼓勵地方政府結合在地社會資源共同協助照顧這群兒童與少年的學習權益與身心發展,爰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可申請資格及單位:詳閱附件
申請截止日:98/01/13下午17點前請先送一份計畫申請書(2-1至2-3含佐證文件)辦理書面初審,
書面初審通過後在另行於1/16中午12點前通知送8份完整計畫申請書資料,
8份完整計畫書並需於19日中午前送至指定地點,
19日~21日須實地訪視申辦地點並函文教育部時程,時間緊迫
故請申辦單位務必配合於13日下下午17點前先行送一份計畫書,逾期將無法受理。
送件地址:家庭教育中心(嘉義縣祥和二路東段8號,創新學院一樓大門左手邊) 3620-747 蔡小姐
補助金額:每一據點最高補助28萬元(請依附件說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