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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新港國民小學 - 行政公告 | 2008-12-26 | 點閱數: 1172

嘉義縣新港鄉新港國民小學九十七學年度第二學期廚工甄選簡章
一、遴選依據
 1.嘉義縣政府編印97年06月20日修訂<嘉義縣中小學學校午餐工作手冊>
2. 甄選名額: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二、報名資格:
1.年齡:二度就業婦女可。
2.國小畢業或同等學歷。
3.需熟識烹飪工作,具有中餐丙級廚師證照者優先錄用。
4.廚師健康檢查合格(錄取後補證,如有不符規定,不予錄取)。
5.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錄用。
6.具研發菜色及烹調技術改進熱忱者。
7.具與人合作及高度配合意願者。
8. 衛生習慣良好者。
三、工作時間地點:
1. 工作時間:自上午7時至下午2時。放假日不上班。
2. 工作地點:嘉義縣新港國民小學(嘉義縣新港鄉登雲路105號)
四、工作內容:
1.擔任廚房輪值工作。
2.食材之搬送、清洗、處理、烹飪、和調理等作業。
3.菜餚之配送與搬運。剩餘菜餚與餿水之處理。
4.廚房內外環境整理與設備清潔。
5.其他由學校臨時指派之工作。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8年01月0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
六、報名方式:親自至本校辦公室,逕洽訓導處黃銘宗主任報名。
             ﹝本校地址:嘉義縣新港鄉登雲路105號;電話:3742039-12﹞
七、繳驗表件:
1.報名表1份。
2.中餐丙級以上廚師證照,有則優先錄用(無則免附)。
八、甄選日期:98年01月09日(星期五)下午14時
九、甄選方式:
1.面    試: 30% (健康儀表10%、敬業態度10%、工作履歷10%)
2.現場操作: 70% (速度10%、負重10%、衛生習慣25%、烹調技術25%)
十、錄取公告:
     1.時間:甄選當日下午五時前公布於本校網站(http://www.hkps.cyc.edu.tw),並另行電話告知。
     2.正取人員應於錄取公告後翌日上午09:00前至本校訓導處報到,逾期以棄權論,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3.正取人員,自正式上班日起試用期二個月。
     4.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十一、附則:
1. 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2.錄取者在本校任職期間,應配合校方依實際需要作職務調整。
3.薪資:面議,廚工時薪月領,享勞健保。寒暑假不支薪,每年視工作績效發一個月年終
獎金。 
4.差勤、休假、退休等福利措施暨其他未盡事宜,依嘉義縣政府編印97年06月20日修訂
<嘉義縣中小學學校午餐工作手冊>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