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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發展所 - 研習進修 | 2012-06-11 | 點閱數: 1095
班期名稱
行政法案例專題研究班
參加對象
公教報名
上課日期
起:2012/06/26上午08:50:00
迄:2012/06/26下午04:40:00
上課地點
創新學院1樓101教室
報名方式
本所網站線上報名
報名期限
起:2012/06/08下午02:30:00
迄:2012/06/20下午05:00:00
開放名額
 68
薦送名額
 42
總名額
110
承辦人
楊惠如
電話
05-3623279分機114
認證時數
8小時
報名限制
限本縣公教人員
收費金額
0
主講人
黃源銘助理教授
說明
◎研習目的:
為提升本縣公教人員依法行政能力,透過案例研習釐清行政作業疑義,確保依法行政原則之落實,爰辦理本研習。
 
本研習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8小時,第4小時未到訓者,研習時數為0。
 
◎講師簡介:黃源銘助理教授
(一)學歷:東海大學法律系法學博士
(二)現任: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育政策與行政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三)經歷:
      1、東海大學法律系暨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2、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
      3、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4、新北市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
       5、經濟部工業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
 
◎課程主題:
 (案例研究一)行政處分之認定與機關權限
 (案例研究二)申請土地分區使用證明書之訴願
 (案例研究三)醫護人員溢領醫療獎勵金返還途徑之研究
 (案例研究四)私人參與之國家賠償責任研究
 (案例研究五)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之國家賠償責任
 (案例研究六)公有公共設施之國家賠償責任
 (案例研究七)國家賠償「因果關係」之實務發展
 
◎研習簡章及課程表請參閱附檔。
◎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錄取名單於報名截止後1日內公布。
 
為期訓練資源充分發揮,錄取學員不克出席之處理方式:
(1)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如確實無法派員參訓,最遲請於課程開始3日前來電並以 e-mail告知請假事由(含服務單位及姓名)。
(2)自由報名之錄取學員若無法參訓,請於知道無法前來之當下即來電並以E-mail告知請假事由(含服務單位及姓名)最遲請於課程開始3日前通知本所。
 
◎錄取學員年度內若有累計達3次(含)以上缺課且未事前來電並以E-mail告知請假事由者(含服務單位及姓名),取消當年度再報名參加研習之資格。
 
◎錄取學員請務必準時於6月26日上午8:30-8:50完成報到手續。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敬請隨時上網查看。
 
教學組楊惠如
電話:05-3623279 分機 114
傳真:05-3623277
住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二路東段8號
e-mail:hryang@mail.cyh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