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正取人員於101年2月 1 日(星期三)上午10時前攜帶學、經歷證件正本暨相關證件到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並於同年2月6日(星期一)上午10時請攜帶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