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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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8(三)生活與法律,歡迎自即日起至101.01.13止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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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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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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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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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2012/01/18下午1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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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2012/01/18下午1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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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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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學院2樓大禮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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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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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2011/12/23上午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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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2012/01/13下午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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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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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人力發展所網站線上報名http://www.chrdc.gov.tw/classjoin.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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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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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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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送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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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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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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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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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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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發展所 教學組 施玉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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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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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發展所:3623279分機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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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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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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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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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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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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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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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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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麗燕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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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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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目的:為使民眾與公教同仁精進生活法律知能,提升法學素養及行政處理效能,爰辦理本研習。
◎講題:生活與法律
◎對象:公教人員及一般民眾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1年01月13日17時止於本所網站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錄取名單:公教人員及一般民眾,請至本所網站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為鼓勵參與,凡報名者全額錄取。錄取學員請務必準時於101年01月18日13:00-13:20完成報到手續。
◎請假方式:以電話或E-mail電知承辦人員。錄取學員年度內若有累計達3次(含)以上缺課且未事前請假者,取消當年度再報名參加研習之資格。
◎講師簡介:鄭麗燕法官
「媽媽法官」鄭麗燕,辦起案來,就像媽媽照顧兒女般,無微不至,處處為當事人著想。在司法界贏得了「強制拍賣達人」以及「婚姻問題專家」的稱號。鴻源破產案,不願法拍資產被賤賣設法提高資產的底價;更認為法院有責任把錢交回到他們手裡;能經由她找到一萬多名失聯債權人,憑的正是鍥而不捨、不畏艱難的精神!
現 職: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法官、世新大學兼任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學 歷: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二十四期結業
經 歷:
(一)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書記官
(二)法務部民法親屬編修正委員會委員
(三)中國時報生活法律信箱主筆。
現獲聘擔任:
一、內政部兒童局兒童及少年權益促進委員會委員
二、台北市浩然敬老院諮詢委員
三、台北市陽明教養院諮詢委員
四、台北市政府福利委員會委員
五、台北市政府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委員
六、台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委員
講授主題:生活與法律
講授大綱:
一、常見法律糾紛:
(1)買賣 (2)租賃 (3)借貸 (4)保證 (5)合會
二、婚姻及家庭法律:
(1)結婚制度(2)夫妻財產(3)離婚(4)監護權與扶養義務
三、談繼承相關法律
四、立遺囑方式及效力:
(1)自書遺囑 (2)公證遺囑(3)密封遺囑 (4)代筆遺囑 (5) 口授遺囑
著 作:
法官開講生活法律信箱(第一、二集,時報出版社出版)
◎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本課程承辦人員教學組組員
施玉瓊 電話:05-3623279分機113 傳真:05-3623277
E-mail:su888@mail.cyh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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