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縣100學年度第一學期疑似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國中三年級轉銜鑑定心評人員進行施測公文,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次施測時間訂於100年11月11日至12月2日辦理,以11月11日、11月18日、11月25日及12月2日等週五下午共同不排課時間施測為原則,請依「100學年度第一學期疑似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心評人員施測日期表」前往施測。
二、核予心評人員假別如說明:
(一)在週五下午共同不排課時間施測疑似生:
1、施測校內者,免公假登記及免課務排代。
2、施測校外者,核予公假登記及免課務排代。
(二)在週五下午共同不排課時間以外施測疑似生:
1、施測校內者,如可自行調整課務施測,建請調整並免核予公假登記及免課務排代;如無法調整,核予公假登記及課務排代(一個案半天)。
2、施測校外者,如可自行調整課務施測,建請調整並核予公假登記及免課務排代;如無法調整,核予公假登記及課務排代(一個案半天)。
三、請接受施測學生所屬之學校務必配合心評教師施測時程。
四、檢附「100學年度第一學期疑似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心評人員施測日期表」。
正式公文於今日中午已函發至各校,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1月09日、發文字號:府教特字第1000192193號,請轉知給貴校心評人員知悉,以利申請假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