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
本站資訊
首頁
行政公告
人事選聘
研習進修
活動訊息
校園動態
重要行事
網站地圖
主管機關
教育部
嘉義縣政府
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教育機構
大專院校
高中職校
縣立中學/國民中學
國民小學
社區大學
立案補習班
教育服務
國教輔導團
學生諮商中心
家庭教育中心
特殊教育中心
教育網路中心
登入
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
:::
本站消息
「教育部文藝獎設置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0年9月15日以臺參字第1000158084C號令廢止
公告
教育處終學科
-
行政公告
| 2011-09-15 | 點閱數: 445
說明:
一、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法規廢止情形規定,其第2款為「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基於目前政府機構舉辦之師生或社會人士之文藝獎項已非常普遍,「教育部文藝設置辦法」因情勢變遷,已不合時宜,無繼續辦理之必要,爰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2款規定應廢止之。
二、
若對本法規變動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社教司張莉娜小姐(聯絡電話:02-77365700)。
三.
檢送發布令影本
1
份
1) 文藝獎.tif
:::
本站資訊
首頁
行政公告
人事選聘
研習進修
活動訊息
獎助學金
專案計畫
校園動態
重要行事
:::
總務會計
政府電子採購網
台銀匯款軟體下載
二手物品優易網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校園安全管理手冊
中小學能源管理系統
校園樹木綠美化作業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