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00年9月5日府民兵字第1000155698號函辦理。
二、營區開放時間為100年9月12日上午8時30分至9月24日下午4時,邀請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請參訪民眾攜帶身分證件〈或駕照〉,俾利進入營區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