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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幼教科 - 行政公告 | 2011-09-04 | 點閱數: 556

請務必轉知特教業務承辦人

100學年度第1學期特教專業團隊巡迴診視相關期程

請在100年9月9日前將新個案資料提報診視需求

將相關資料傳至太保國小  輔導室  歐老師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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