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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嘉新國民中學 - 人事選聘 | 2011-08-11 | 點閱數: 641

本校誠徵體育科兼課教師

一、依據:
1.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2.嘉義縣政府「嘉義縣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實施要點」

二、兼課科目:體育科

三、報名資格:具中等學校體育科合格教師證。

四、兼課期間:100年8月29-101年1月17日

五、待遇:每週兼課4-6節,依實際上課節數支領鐘點費。


意者請洽 05-2373029 分機111  教務主任或教學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