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函請各校(園)送件公文係100年2月18日府教社字第1000040056號函。
二、收件截止日期:請於100年3月23日(星期三)前送達。
三、協助收件學校:本縣蒜頭國民小學。
四、年資採計至100年7月31日止。
五、收件截止後各校(園)發生漏報情形,依規定本年度不予受理申請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