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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縣立竹崎高中 - 行政公告 | 2011-01-28 | 點閱數: 630

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宿舍管理人員第二次甄選

 

一、報考資格:
  (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或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符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
(二)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三)對學生輔導與學生生活管理有興趣者。
     
二、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三、工作內容:住宿生生活管理。

四、報名地點: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 總務處
         嘉義縣竹崎鄉文化路23號 電話:(05)2611006-18
五、報名日期:100年2月14日至2月17日下午四時。
六、報名手續:
(一) 須本人親自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填寫報名表乙份(請詳填各欄資料)
  (三)繳驗學歷及有關證件正本(驗畢即時發還,影印本證件概不受理)
     1、國民身份證
     2、最高學歷及有關證件
     3、請繳交各證件影本乙份留存校內     
  (四)繳交審查資料(自傳、履歷表),請自行以大型牛皮紙信封袋密封裝好。
七、甄選日期:100年2月18日(星期五)上午九時
八、甄選地點: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第一會議室
九、甄選方式:
  以口試70%、審查證件30%二項計分,依總成績高低錄取。
口試以十分鐘為原則
十、放榜日期及地點:100年2月18日下午五時前於本校公佈欄公布,並公告於嘉義縣教育網路中心(http://www.cyc.edu.tw),錄取者以電話通知,但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