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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11-01-11 | 點閱數: 4919
    本縣9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候用校長主任甄選積分審查業經審查完畢,審查結果請逕行參閱附件檔案。各項積分之核定以報考人員於積分審查當日提出者為限,不接受事後補件或更改加分項目。
    報考人員如對審查結果之積分有疑義﹙如加總錯誤、電腦登打錯誤等;不含事後補件或更改加分項目﹚,請於99年1月14日(五)下午5時前填寫複查申請表﹙如附件電子檔﹚,傳真或e-mail寄教育處學管科韓湘如小姐申請複查。傳真3620379,電子信箱lucyllo@mail.cyhg.gov.tw  (lucyllo為英文小寫)。未於期限內申請複查者,視同接受核定之積分,不得於事後提出異議。

    建議欲申請複查者,於申請書傳真或寄出後向韓小姐(或其代理人)確認是否收到,電話:(05)362012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