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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國民中學 - 人事選聘 | 2011-01-04 | 點閱數: 682
主旨:公告本校99學年度第2學期專案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事宜。
依據:本校第14屆第5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健康與體育領域(體育):正取1名(每週10節,含田徑隊專業訓練8節與聯課排球課2節),備取若干名。
二、甄選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品德操守廉潔、儀態端莊、口齒清晰者。
   2.男性需已服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3.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暨第三十三條規定之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符合基本條件且具下列資格1.2者──
1.領有行政院體委會認證之專任運動教練證(具田徑運動專長)者。
2.領有教育部或各直轄市、縣市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具田徑運動專長)者。
 
 三、報名日期:自公告日100年01月04日(星期二)中午12時起,至100年01月10日下午4時止。
四、甄試日期:100年01月11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審查資料及口試。
五、餘請詳閱本校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