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97年度國中小校長及幼稚園園長特教專業知能研習」縣府公文諒達,
研習日期為97.8.11〈星期一〉。
二、已至特教通報網報名之校長,請 盡速依規定填妥報名表〈如附件〉傳真
3660058 或 e- mail至本校公務信箱輔導室 收,以 利資料及手冊彙整
〈實施計畫中報名手續之第二項,仍須將報名表傳真或e- mail之承辦學校,
以利致承辦單位無法彙編校長個人資料及需求,故請各校務必配合辦理〉。
三、因準備工作時間實屬急迫,惠請各校轉知校長或各參加人員盡速依規定辦
理 。
四、校長以外之參加人員亦請併同辦理。
五、再檢附該項研習計劃暨報名表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