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99年度國中小學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教學演示
演示場地及教學順位公告
說明:
1..考試日期:99年8月12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6:30
2.請提早半小時至新港國小北正門樹人樓玄關報到,並至休息暨教學準備教室,等待叫號,呼叫三次未到者視同放棄。
休息暨教學準備教室地點:
(1)音樂藝術:思齊樓2F二乙教室 (活動中心正對面大樓)
(2)視覺藝術:樹人樓 六乙教室 (校門口正對面大樓)
(3)表演藝術:活動中心外面東側
3.教學演示時間: 每項每位教學12分鐘
(1).音樂藝術-3分鐘專長演奏、9分鐘教學演示(請準備簡案3份)
(2).視覺藝術-3分鐘作品口試詢問(請至少帶一件作品)、 9分鐘教學演示(請準備簡案3份)
(3).表演藝術-5分鐘舞蹈表演、7分鐘教學演示(請準備簡案3份)。
4.教學演示僅12分鐘(含佈置時間),請以單槍、電腦以外之優異教學技巧呈現。
5.教具之準備除音樂類之鋼琴由主辦單位提供以外,餘請自備。
6.教學時,請注意服裝穿著及口語表達。(現場不安排學生)
7.考場及順位:(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