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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教學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19-05-10 | 點閱數: 579

為整備本縣108學年度生活科技師資,商請彰師大到縣開班,業經教育部核定。課表如附。

本案蒙嘉義市教育處、雲林縣教育處協助,兩次通知所屬國中薦送教師達25員以上,符合開班基準。

 

本班參加人員(專任、代理或代課)需具備工藝科等合格教師證,

經進修本學分班(僅108學年度暑假),即可換發新[生活科技科]合格教師證,以符合專長任教資格。

 

本縣各國中若有符合資格之專任、代理或代課教師,歡迎進行第3梯次薦送,額滿為止。

學校薦送表,參見http://www.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52847

請自行下載,並依原薦送流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