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中教師專長授課,本縣於107年10月前置調查全縣國中需求。
經教育部協調開課大學,108年學分班臚列如下: 一、增能學分班(如附件1): (一)資訊科技。 (二)生活科技:於本縣民雄國中及彰師上課。倘貴校有符合資格之專任、代理、代課教師,務必確實薦送。 二、第二專長學分班(如附件2):資訊科技、健康教育、家政教育、資賦優異等4科。
檢送公文、附件1、2、3(薦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