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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教學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19-03-26 | 點閱數: 3782

為落實國中教師專長授課,本縣於107年10月前置調查全縣國中需求。

經教育部協調開課大學,108年學分班臚列如下:
一、增能學分班(如附件1):
 (一)資訊科技。
 (二)生活科技:於本縣民雄國中及彰師上課。倘貴校有符合資格之專任、代理、代課教師,務必確實薦送。
二、第二專長學分班(如附件2):資訊科技、健康教育、家政教育、資賦優異等4科。

檢送公文、附件1、2、3(薦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