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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18-10-19 | 點閱數: 316

主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明書申請補發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0月1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70100827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index.aspx)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