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人員應於九十八年七月三十日(星期四)上午9時前請攜帶教師證書、學經歷
證件正本並繳交公立醫院或地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
視),至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