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類別 |
通識法規 |
班期名稱 |
公務人員的刑事法律責任及權利研習班 |
參加對象 |
公教報名 |
上課日期 |
起: |
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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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
創新學院1樓101教室 |
報名期限 |
起: |
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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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名額 |
85人 |
薦送名額 |
25人 |
總名額 |
110 |
承辦人 |
楊惠如 |
電話 |
05-3623279分機2127 |
認證時數 |
16小時 |
報名限制 |
限本縣公教人員 |
收費金額 |
0 |
主講人 |
周宜鋒(周昉)老師 |
說明 |
◎本課程訂於 ◎研習簡章及課程表請參閱附檔。 ◎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錄取名單於報名截止後3日內公布。 ◎為期訓練資源充分發揮,錄取學員如因故無法前來,請提前來電請假,俾利依報名先後順序通知學員遞補。 【年度內若有累計達3次(含)以上缺課且未事前來電請假者,將取消當年度再報名參加研習之資格。】 ◎錄取學員請務必準時於 ◎講師簡介:周宜鋒(周昉)老師 (一)學歷: 1. 中華民國中興大學法學士 2. 美國加州巴頓大學碩士 3. 中國天津財經大學博士候選人 (二)現職 : 1. 臺灣實踐大學刑事法講師 2. 志光文教機構刑事法教師 3.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常訓中心刑事法教官 (三)相關著作: 1. 志光文教機構刑事法科編著參考書(約10本) 2. 考選情報雜誌社、司法新趨勢法律雜誌社特約刑事法科專欄作者(迄今發表專業期刊約50篇) 3. 中國河北經貿大學2008年交流講學學者 ◎課程主題: 實體法上的犯罪認定、圖利與瀆職行為、竊盜侵占與詐欺、偽造文書及幣券、程序法上的犯罪追訴、告訴公訴與自訴、積極抗辯與消極沉默之間、坦白從寬與抗拒從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