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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件 竹崎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08-11-20 | 點閱數: 877

一、資格條件:
   1、依據行政院97年10月31日院台勞字第0970004966號函核定之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暨教育部「97短期促進就業措施」計畫辦理,本短期促進就業案係經勞委會認定為特定計畫之定期契約,期滿離職無資遣費。
   2、待遇及工作時間:依教育部經費編列標準,按日計酬,每日新台幣1,000元整,並有勞保、健保、勞退及年終獎金;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並由本校依校務教學需求彈性調整運用。
   3、僱用期間:自97年11月24日(依真正僱用日調整)起至98年6月30日止。
   4、具有大學畢業以上學歷、性別、年齡不拘。
   5、具有教學熱忱、愛心耐心,電腦基本操作能力(WORD、EXCEL等OFFICE軟體操作及網路操作基本處理能力)者 ,應具備指導國小英文、數學課程的能力。
   6、名額:各正取1名,列冊候用數名。
二、工作項目:
   1、弱勢學生補救教學:
     (1)以加強辦理弱勢低成就學生補救教學(英文、數學為主)。
     (2)以協助整理圖書、編書目與圖書上架、借還書,以及課餘協助弱勢學生體能活動指導為輔。
     (3)配合校務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嘉義縣竹崎鄉文化路28號(嘉義縣竹崎國民小學)
四、報名方式:
   1、請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填妥「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報名表,即日起至11月21日(週五)下午4:00止以傳真或親自(委託)方式送達本校教務處。本校(FAX:05-2614718)
   2、面試時間、地點:11月23(週日)日上午10時在本校校長室,面試時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接受審核。
   3. 面試成績高低列冊候用數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上級增列僱用名額或職務出缺,依序遞補。
   4、錄取公告:公告於本縣教育網及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
   5、報名人員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6、洽詢電話及承辦人:教務處陳耀欽主任。26110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