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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府115年10月8日府授消管字第1150272613號函辦理。
二、函轉重大災害發生時,為提供各級政府招募志工之保險保障,檢送「執行災害防救業務志工團體保險運作機制」1份,請查照並轉知相關單位善加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