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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祥和國民小學 - 行政公告 | 2010-04-27 | 點閱數: 2693

嘉義縣朴子市祥和國民小學 公 告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廿七日
嘉朴祥國教字第0990001096號
主旨:九十九學年度新生入學登記
公告事項:
一、登記日期:99年5月10日(星期一)至5月14日(星期五)辦理。
二、登記時間:早上8:00至12:00
三、入學資格:
【國小部】
(一)招收名額:預計招收新生4班,每班29人,共116名。
(二)、登記條件:
1.設籍本校學區內,確實有隨同直系親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一同設籍並居住之事實,出生日期92.9.2至93.9.1之學齡兒童。本校依公所提供之名冊寄發入學通知單,家長持該入學通知及戶口名簿正本到校辦理入學登記,並須留存一份戶口名簿影本給本校。
2.縣府及周遭行政機關、長庚醫療院區員工子女(出生日期92.9.2至93.9.1),可持服務證明及戶口名簿到校辦理登記。
3.國小有學區限制,97學年度起學區含括:
(1)太保市安仁里10-16鄰
(2)朴子市仁和里1鄰
(3)朴子市大葛里23~27鄰
(4)縣府及周遭行政機關員工子女
(5)長庚醫療院區員工子女
※依據縣府96年11月29日召開本校學區調整協調會決議。
(三)入學優先順位:
1.縣府及周遭行政機關員工子女。
2.長庚醫療院區員工子女。
3.設籍學區內,父母或子女持有殘障手冊者,或經公所認定為低收入戶者。
4.本校教職員工子女,得依學籍管理辦法申請優先就讀本校。
5.學童兄姊就讀本校同一戶籍並居住於學區內之弟妹,得申請優先就讀。
6.設籍學區內之適齡兒童,依學童之設籍先後順序入學。
※若有其他狀況未列入以上條件者,由本校「學生入學審查小組」專案處理。
(四)錄取公告:
本校依本辦法之順位錄取,錄取名單於本校網站及校門口公佈
1.網址: http://www.shps.cyc.edu.tw
2.新生應依本校規定完成相關入學手續,未完成者視同放棄就讀本校。
3.因額滿未錄取或未於網路公告時間內報到之新生,於開學前協調轉介分發到其他未管制學校就讀,無須遷移戶籍。
【幼稚園】
(一)招生名額:核定六班,每班30人,共180人,扣除小班舊生優先直升大班人數,
實際招生80人。
(二)申請登記資格:
1. 年齡:年滿四足歲以上(出生日期:93.9.2至95.9.1)
2. 招生名額:提供下列第一順位(甲、乙、丙、丁、戊、己、庚)在招生登記期間優先入園,唯登記名額超過時,則採抽籤方式決定。
甲、身心障礙幼兒 乙、原住民族幼兒
丙、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 丁、低收入戶家庭幼童
戊、中低收入戶家庭幼童 己、本校教職員工之子女
庚、縣府所屬單位暨長庚醫院員工之子女
3. 招生名額扣除第一順位人數之餘額的三分之一,提供下列第二順位(辛、壬、癸),在招生登記期間優先入園,唯登記名額超過時,採抽籤方式決定。
辛、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
壬、外籍配偶子女。
癸、非第一順位之五足歲幼生(出生日期:93.9.2至94.9.1)
4. 招生名額扣除第一順位及第(三)項規定之餘額,提供一般幼兒入學,唯登記名額超過時,採抽籤方式決定。
5.第二順位未抽中優先入園者,得再參加一般幼兒的入園抽籤作業。
(三)申請登記地點:祥和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辦公室。
(四)申請登記日期及時間:九十九年五月十日至五月十四日(8:00-12:00)。
(五)申請登記手續:
1. 領取填寫新生入學登記表。
2. 檢驗戶口名簿正本(影印本恕不受理),並自備影本一份留存於本園。
3. 符合甲、乙、丙、丁、戊、庚、辛、壬、癸者,請提供正本證明文件或服務證明,並自備影本一份留存本園。
(六)公告錄取日期:
1. 登記日期截止後,一週內公佈入學名單。
2. 登記人數如逾招生名額時,另行擇日公開抽籤作業決定錄取名單。
(七)開學及註冊日期於六月份寄發通知。
(八)附則:
1. 每一幼兒以登記一園為限,違反規定者取消其入園資格。
2. 本園上課依照公立幼稚園相關規定實施,採全日制(上午八時至下午十六時)。
3. 本園下午四時至五時開辦課後安親班,參加者另外收費。
4. 本園不負責接送幼生上課,上、下學交通須由家長自理。
5. 本園住址: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九號。電話:05-3621428
6. 本園網址:http://tw.class.urlifelinks.com/class/?csid=css000000031893
*依規定幼稚園招生無學區限制
四、若有疑問請洽國小3621839(謝主任),幼稚園3621428(張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