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14條」、「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嘉義縣特殊教育學生申請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作業要點1040728函頒」。
(二)嘉義縣政府110年11月08日府教特字第11002588822號函。
二、錄取名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並具有服務熱誠及愛心。
(四)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
四、工作內容:在教師督導下提供特教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需協助下列工作事項:
(一)配合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及行為問題,如哭鬧、送醫等事宜。
(二)原班級導師督導下,協助個案學生觀察評量及家長聯繫事宜。
(三)生活教育之指導及處理,如大小便清潔盥洗、上課協助、下課時間安全維護……等工作。
(四)每日填寫工作日誌,紀錄學生學習與行為表現、處理措施與成效及每日工作內容等。
(五)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學校相關人員臨時交辦事宜。
(六)工作時間依個案學生上課時間排定。
五、聘用時間:自110年12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每週工作時數20小時。
(依實際報到日起算,每天服務時數安排依教學實際需求彈性調整,每週工作總時數20小時,若縣府補助終止,則契約隨之終止,不得有異議)
六、待遇:按鐘點給付,時薪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法,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政府法令規定辦理。
七、公告方式: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以及本校校網。
八、簡章:請自行於公告網站內下載列印。
九、報名時間地點:
(一)日期:自即日起至110 年 11 月 26 日 (星期五) 下午 5 時 止。
(二)地點:嘉義縣大埔鄉大埔國民中小學輔導室。
地址: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57號
電話:05-2521014#219
十、報名手續:
(一)親自報名。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正本驗畢退還,並繳交影本1份)
1、 報名表1份。
2、 最近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請黏貼於報名報名表。
3、 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4、 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5、 良民證 (錄取後應檢附)
十一、甄選日期地點:
(一)日期及時間:110年11月30(星期二)上午10時,請在9時30分前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二)地點:嘉義縣大埔鄉大埔國民中小學國中部校長室。
十二、甄選方式:面試 10 分鐘。
十三、放榜日期及方式:於110年11月30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十四、正取人員應於 110年 12 月 1 日 (星期三) 上午8時報到(簽核校長同意後即時簽約),並於當日開始到職上班,逾時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