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甄試科目及名額:
一、育嬰留停缺:國語文2名。
二、懸缺代理:健康與體育1名。
三、除正取者外,總成績達80分以上者,得依資格順序、成績高低列為備取人員。
貳、應考人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無雙重國籍者),身心健康、品德優良者。
二、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現役軍人持有證明於109年7月31日前退伍之文件者,亦得參加甄試)。三、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三十三條規定之情事者。
參、報考人員報名資格: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修正條文第三條辦理。
一、第1次招考:具甄選科目之中等學校該科合格教師證(國民中學合格教師證者)。
二、第2次招考: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修畢該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 書者。
三、第3次招考: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前項第(二)款、第(三)款資格,應以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之。
肆、報名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參
看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上之公告,不另修正本簡章。
一、報名日期:三次招考皆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09年7月21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
二、第1、2、3次招考:109年7月22日(星期三)13:30~17:00。*三次招考之報名時間均相同
#餘詳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