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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20-04-09 | 點閱數: 1293
  1.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向就讀國小提出申請,並就語文類或數理類擇一申請。
  2. 經就讀國小初審通過,並由國小統一於109年6月24日前至學生就讀國中申請參加初選,並繳交初審通過相關資料;各國中彙整學生申請資料後,統一於109年6月30日前向承辦學校東石國中報名及繳交資料及初選鑑定費。
  3. 申請資格、鑑定日程及報名資料繳交等相關事宜,請依據嘉義縣109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