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達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19-10-30 | 點閱數: 282

一、依據本縣社會局1081025日嘉縣社社工字第1080050899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申請對象為年滿12-19歲,因家庭經濟問題而暫時離開學校之國、高中職中途輟學或中途離校或中途輟學、中途離校之虞之學生,為助其早日返校完成學業,該聯盟特成立「青春不輟返校就學金計劃」,提供其返校期間所需之生活費及學雜費用。請協助公告相關申請辦法,並主動推介適合申請之學生。

三、檢附原公文與海報各1份,若有需求,請逕洽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林家螢小姐,連絡電話:(02)2369-519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