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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新港國民小學 - 行政公告 | 2019-08-01 | 點閱數: 371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國小閩南語教學支援教師,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預計每週9節)

二、資格條件:

    需參加教育部辦理之閩南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三、受理報名日期:

       108年8月6日(星期二)上午8:30-9:00。

四、其他事宜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