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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幼教科 - 行政公告 | 2019-07-05 | 點閱數: 413
  1. 申請鑑定對象及資格:本縣108學年度縣立高中一年級學生,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學生家長、國中教師、專家學者長期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學期)推薦。
  2. 報名方式:
    (1)一律採現場報名,通訊報名恕不受理。(可由家長、老師或同學代為報名)
    (2)時間:108年7月19日(星期五)前,每日上午8:30至下午3:00。
    (3)地點:
          I. 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嘉義縣竹崎鄉文化路23號)
          II. 嘉義縣立永慶高級中學(嘉義縣太保市信義二路1號)
  3. 招生簡章如附件,請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