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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幼教科 - 行政公告 | 2018-03-03 | 點閱數: 445
  • 有關107年度資賦優異兒童降低入學年齡鑑定,自107年3月26日(星期一)至107年3月30日(星期五)止,家長或監護人得向戶籍所屬學區國小報名申請鑑定。
  • 申請對象為設籍本縣年滿5足歲且未滿6足歲 (民國101年9月2日至102年9月1日出生)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適齡兒童相當者。
  • 申請資格、鑑定日程及報名資料繳交等相關事宜,請依據嘉義縣107年度資賦優異兒童降低入學年齡鑑定簡章(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