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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終學科 - 活動訊息 | 2018-01-26 | 點閱數: 497

一、請各校做好校園安全維護措施,並與警察機關取得密切聯繫。

二、請各校加強關注寒假期間學生校外生活安全。

三、為強化防範犯罪宣導,請各校辦理各項有益學生身心之文藝、創作等相關活動,如書法、寫作、漫畫等,對優良作品予以獎勵並擇場所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