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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社教科 - 行政公告 | 2017-10-11 | 點閱數: 527
說明:
一、為提升本縣代表選手之競賽技巧與知能,以期於全國語文競賽榮獲佳績,特委請本縣大同國小、溪口國小、民雄國小、十字國小規劃各項研習活動。
二、106年9月30日起,於各校辦理「本縣106年精進語文能力培訓研習」
三、本項培訓研習參與對象為縣賽獲得前3名選手暨指導教師,亦歡迎縣賽獲得前10名競賽員旁聽,以儲備來年之參賽選手。
四、本縣106年度語文競賽全縣複賽各項第一名之競賽選手惠請學校予以公差(假)登記,課務排代;另開放全縣有興趣之指導老師參與研習(惟課務自理)。
五、檢附各項研習培訓人員名單及各項培訓課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