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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社教科 - 行政公告 | 2017-04-20 | 點閱數: 429
一、 旨揭活動的與會語言為英語,辦理日期為本(106)年9月3日至9月10日辦理,與會人員包含我國青年10名、以色列青年10名(以色列青年由以方遴選)。
二、 本案參與對象為符合下列條件之青年:
(一) 18-30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之青年:西元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 具良好英語表達及溝通能力、公共事務參與、志工/志願服務經驗、國際交流或國際接待等經驗。
(三) 獨立且自我負責、樂觀進取、具服務與國際交流熱忱者。
(四) 具有主動積極與高度團隊合作精神,能配合本署及隨團人員之指導,全程出席行前培訓,並可配合團體時間參與活動籌備與團體演練者。
(五) 具備音樂、舞蹈技藝或其他可彰顯我國文化特色之各項才藝專長者尤佳。
三、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負擔青年接待大使參與之活動全程食宿、活動期間交通、旅遊平安保險、參訪點、活動體驗等費用(不含個人行動所衍生之費用)。
四、 本案報名自即日起至106年5月19日(週五)下午5時截止,請至iYouth青年國際圓夢平臺(http://iyouth.youthhub.tw)線上填寫報名資訊並列印報名表,於報名時間截止前將報名表與證明文件等資料,以紙本1式4份送達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國際交流科劉郁均小姐收。
五、 報名詳情請參閱簡章與本署官網(http://www.yda.gov.tw)或iYouth青年國際圓夢平臺(http://iyouth.youthhub.tw)。
六、 惠請貴單位協助公告轉知,鼓勵符合資格之青年參加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