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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幼教科 - 行政公告 | 2017-04-07 | 點閱數: 389

()報名時間:10658(星期一)10659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止,逾時或文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報名方式:備妥報名文件,於報名時間截止前親自或委託專人送達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4樓),並註記報名「桃園市106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園長遴選」之字樣。

()資格審查:幼兒園園長候選人於10658(星期一)10659日(星期二)繳交報名相關文件後,進行資格審查,另於106511日(星期四)下午10時前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最新消息(網址:http://www.tyc.edu.tw/pes/)公告進入審議程序之候選人名單與序號。

()審議時間:另以電話通知並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最新消息公告。每位候選人審議時間約30分鐘,其中口頭報告10分鐘、答詢20分鐘。

()遴選結果將於審議程序結束後公告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