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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教育部106年3月30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060008926E號函辦理。
- 相關資訊業公告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法規檢索區。
- 依本辦法第2條獎勵對象如下 :
(1)各級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機構。
(2)依法設立之各級人民團體及公益法人。
(3)依法設立之民營企業機構。
- 依本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略以,推薦或申請獎勵之期限、應填具之表單及檢附之文件、資料等將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行公告後再行轉知。
-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體育署全民運動組林靜秀科員(聯絡電話:02-8771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