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府105年5月24日府教運產字第1050097737號函辦理。
請貴單位協助查填「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查核表(自評)」,詳如附件,請填畢後連同相關契約書等佐證資料(電子檔或紙本)回傳運產科公務信箱(sport@mail.cyc.edu.tw)或郵寄至本府,俾利先行完成初步審查作業及縮短現場查核時間,謝謝!
連絡電話:05-3620123分機827 楊先生